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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沁县检察院荣获全国“节约型机关”荣誉称号
时间:2022-09-05  作者:杨玉君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近日,沁县人民检察院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授予“节约型机关”荣誉称号。

  近年来,沁县检察院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把节约型机关创建融入日常工作中,多方位推进节能环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沁县检察院在院党组坚强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把“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制止餐饮浪费、培养节约习惯”工作有机结合,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不断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把有限的经费用在“刀刃上”,形成创建合力。

  二是完善制度保障。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构建节约型机关常态化工作机制,建立各项资源消费统计台账,压实工作责任,落实各级节能降耗要求,强化节能举措,全力打造节约型机关。

  三是多渠道开展宣传。通过开展集中教育和利用电子屏、内(外)网、“两微一端”等载体,及时宣传节能知识、工作动态,在办公区电源开关、卫生间、开水间、食堂等处张贴节电、节水、节粮温馨提示牌,持续营造浓厚的节能宣传氛围,使全体干警自觉提高节能意识,牢固树立节约理念。

  下一步,我院将以此殊荣为新的起点,继续倡导勤俭节约,不断巩固提升“节约型机关”创建成果,营造节约资源的良好氛围,保持节约型机关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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