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弘扬革命文化,传承红色基因,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颁布实施五周年之际,我院《督促保护烈士纪念设施行政公益诉讼案》成功入选长治市检察院、长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发布的典型案例。
针对英烈纪念设施保护不到位的问题,我院充分运用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公开听证等方式,与行政机关及属地人民政府共同积极履职,“一揽子”解决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问题,提升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使用的能力和水平。在英烈纪念设施得到修缮和保护的同时,挖掘其内在的教育功能,最大限度地发挥纪念设施和革命文物的历史传承和精神弘扬,推动红色资源的保护和利用,让红色资源更好发挥筑魂育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