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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农村“流动餐厅”食品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山西省检察院“检察护农”典型案例
时间:2024-03-28  作者:张瑞芝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食品安全 农村流动餐厅 乡村振兴

【基本案情】

“流动餐厅”一般是农村家庭在举办婚丧嫁娶等集体聚餐活动时,为解决借椅找凳、寻房问屋、预定厨师等诸多不便,购买的一条龙宴席餐饮服务,包括食品原料采购、粗加工、切配、烹调、备餐等。近年来,“流动餐厅”不断发展,为广大村民带来便利,但在监管方面存在一些盲区,致使“流动餐厅”存在不规范经营情形,易引发群体性食源性疾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严重威胁。

【检察机关履职情况】

2022年3月30日,沁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流动餐厅”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本案线索,于4月1日立案调查,通过向相关部门调阅备案登记信息、询问有关乡镇工作人员、实地查看经营过程等方式,调查发现辖区内该类经营主体共有70余家,而备案的仅有23家,普遍存在餐饮服务工作者未按规定体检、无健康证等问题;食品加工设施设备和餐饮具的清洗、消毒、保洁不达卫生标准,有严重食品安全隐患。



为厘清相关部门职责,有效督促整改,2022年6月21日,沁县人民检察院邀请相关县领导、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政府召开听证会,对督促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加强监管达成一致共识。同日,沁县人民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加强对农村“流动餐厅”的监督管理,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保障农村“流动餐厅”食品安全。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迅速行动,督促域内“流动餐厅”经营者办理健康证并进行备案登记,并对78家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教育和业务指导。为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沁县人民检察院促推相关部门制定《沁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提交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出台。《管理办法》明确了市场监管部门、卫健部门和乡镇政府的职责,完善了农村集体聚餐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有效防范化解了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

2023年3月,沁县人民检察院对本案开展“回头看”。检察机关随机对辖区内17家“流动餐厅”经营主体进行了抽查,发现所有的餐饮从业者的健康证均已办理并完成备案登记。联合当地乡镇政府先后到3家正在举办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现场进行查看,发现举办者和承办者均按要求向乡镇政府进行了申报备案,并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现场食品加工、用餐环境等的卫生条件都有极大改善。《管理办法》规定的准入制度、备案制度、监管机制、应急处理体系有效运行,职能部门与乡镇政府有机配合,对农村流动餐饮服务依法协同管理。同时,乡镇政府听取检察机关意见,结合基层治理、移风易俗等工作,充分利用公共服务中心、大会堂、旧校舍等现有场所统筹推进农村集体聚餐点建设,在保障农村食品安全的同时,共同推动基层社会治理。


【典型意义】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村“流动餐厅”食品安全关系民生。本案中检察机关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理念,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办案督促行政机关切实履职,并通过个案办理促推当地政府完善制度机制,从源头加强流动餐饮服务管理,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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