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上午,沁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周例会,认真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大届四中全会是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会议。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对未来五年发展作出顶层设计和战略擘画,是确保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的纲领性文件。全院上下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强调,全体检察干警要深刻把握全会精神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要立足检察职能,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重点抓好以下工作:强化政治引领。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相结合,筑牢忠诚履职的思想根基;服务中心大局。聚焦全会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绿色发展”等部署,依法能动履行“四大检察”职能,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践行司法为民。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加大司法救助、未成年人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办案力度,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会议要求,全院上下要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院党组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具体举措。
下一步,沁县人民检察院将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锚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目标,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