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沁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沁县教委、团县委开展全县“法治进校园”活动,此次系列活动计划用1个月时间在全县中学开展,实现在青少年中全覆盖、见实效、有回响。
当日活动首站选择在沁县六中,活动中,沁县检察院检察官张静与老师、同学分享了不良行为的危害、抵制不良行为的重要性及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等法律知识;在传统宣讲的基础上,加强互动,以案说法,学生踊跃提问,讨论身边故事,使学生对法律的理解和认识,能够入脑、入心,提升守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活动中,该校团支部书记发出倡议,要提升自律自护能力,共同创建法治、和谐、平安校园。2名学生代表分别发言表示,要从点滴做起,小事做起,做遵纪守法的合格学生,学会遇事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最后,同学们纷纷在宣传条幅上签下自己名字,郑重承诺要增强法律意识,抵制不良行为,做学法、懂法、守法的新时代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