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中发现,部分商场超市存在进货渠道不规范、售卖超期临期食品、分装食品无标签、进口食品无防疫检测报告等问题,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场要求相关商场超市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立行立改。随后,检查人员对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宣传,要求其增强社会责任意识,确保销售的食品来源合法、质量保障,让老百姓买的安心、吃的放心。
下一步,沁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用好公益诉讼职能,积极探索联合监督检查机制,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