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峰到沁县检察院调研薄弱基层院建设
时间:2022-05-12 作者:杨玉君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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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长治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峰,办公室主任史日峰,壶关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程佳等一行4人到沁县检察院调研薄弱基层院建设工作。沁县院班子成员参加了座谈会。
会上,党组书记、检察长牛庆辉首先从沁县院存在问题、原因剖析、改进措施及成效方面进行了详细的汇报,并表示2022年,沁县检察将以“脱薄”为契机,按照省院统一部署时间节点,坚持党建带队建,狠抓业务数据提升,查缺补漏、夯实基础,积极创建沁县特色品牌。
座谈中,李峰检察长与参会人员围绕我院短板弱项、工作现状、深层原因、工作打算进行了热烈讨论,李峰检察长也就沁县院的问题给出了详细指导,提出了具有操作性、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为沁县院“脱薄”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重点,提振了信心,压实了责任。
市检察院史日峰主任也就沁县院队伍管理、绩效考核、制度建设方面给予意见和建议。
壶关县院程佳常务副检察长表示,壶关县院将认真分析梳理沁县院存在的问题,结合自身的经验,制定有针对性的对口帮扶方案,充分加强交流沟通,与沁县院一道进步。
最后,李峰检察长强调,沁县院要辩证看待被高检院列为“薄弱基层院”,既是压力也是动力,要以此作为推动本院建设发展的契机,保持清醒认识,树立必胜决心,找准发展定位,确保在年底前各项工作发生明显变化,做到早日“脱后”。他表示,市院党组和各业务条线、壶关县院将倾力支持沁县检察工作,不断加强对口条线业务指导,积极帮助沁县院提升各项业务指标,顺利实现“脱薄”。
他要求,一是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抓业务数据的重要性。“一把手”要做到带头真抓实干,分管领导要身先士卒、当仁不让,时刻关注业务数据情况,形成每月通报分析研判制度,为业务数据良性发展提供决策依据。二是以“质量建设年”为契机,守牢案件质量“生命线”。在抓业务数据的同时,始终坚持案件质量第一位,不断增强办案能力,提升办案质效、提升司法能力。三是多措并举,提升干警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充分发挥检察长“传帮带”作用,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积极参与办理大案要案、组织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不断提升干警实务能力和应变能力。坚持“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学习先进检察院经验,提升干警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