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4月10日在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牛庆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沁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二〇二三年工作回顾
2023年,在沁县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沁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检察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心全意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围绕中心,坚持与服务大局同频共振,在护航经济社会发展中体现检察担当
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以依法能动履职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为沁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基层治理贡献检察力量。
服务安全稳定大局。紧紧围绕“平安沁县”“法治沁县”建设要求,通过检察办案助力筑牢政治安全、社会稳定的民心基础。全年共批准逮捕35件46人,起诉84件138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依法惩处“黄赌毒”“盗抢骗”犯罪,批准逮捕21人,起诉51人,一起横跨三省多地盗窃汽车三元催化器案,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三年五个月和九年十个月的有期徒刑,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从严惩治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批准逮捕5人,起诉12人,一名强奸、介绍卖淫的被告人被依法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有效震慑了犯罪。
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坚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与促进守法经营并重,出台《沁县人民检察院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院领导走访调研结对民企,充分释放司法助企护企效能。积极推动金融风险防范化解,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贷款诈骗等金融犯罪,批准逮捕3件5人,起诉1件16人。反映我院经验做法的文章《“三个注重”!沁县检察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被山西政法微信公众号转发。
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坚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全面加强对地理标志产品的司法保护。以开展“沁州黄小米”地理标志产品知识产权保护调研为抓手,进一步明确了沁州黄地理标志的使用范围,针对目前市场上不规范使用、冒用沁州黄地理标志的情形向市场监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和企业积极开展整改。“沁州黄小米”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被写入2023年省市“两会”检察工作报告,并入选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白皮书(2023)》。
服务基层社会治理。自觉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工作格局,把治理贯穿检察办案始终,推动由“治罪”向“治理”转变。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在依法严惩严重犯罪的同时,对轻微犯罪、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从宽处理,依法不批准逮捕13人,不起诉34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80%以上。注重发挥检察建议诉源治理作用,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书5份,促进“抓前端、治未病”,向县人社局、行政审批局制发的检察建议书,进一步规范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监管,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二、坚守初心,坚持与司法为民同心奋进,在增进民生福祉中彰显检察温度
始终将为人民司法、让人民满意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办好检察为民实事,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
切实增强群众期待的“安全感”。从严从快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起诉37人。深入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办理的督促保护“流动餐厅”食品安全公益诉讼案件,促推县食品安全办公室出台了管理办法,对辖区内78家流动餐厅进行备案登记、卫生检测,确保群众用餐卫生不留死角,该案件被写入2023年省市检察院工作报告,入选省检察院“检察护农”典型案例。
积极疏解群众烦心的“急愁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大力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常态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受理信访案件29件,回复率和答复率均达100%。落实检察长带头接访、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机制,有效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严格依法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做优检察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参与听证28件,让案件当事人既解了“法结”更解了“心结”。
做好未成年人成长路上的“守护者”。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人,起诉7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3人,开展社会调查5次、帮教30次、亲职教育7次,发出“督促监护令”8 份。依法办理何某某侵犯公民信息附条件不起诉案,制定科学帮教方案,促进其认罪悔罪,何某某顺利考入省内知名大学。办理的卫某某拐卖儿童案,针对其被判实刑后,其智障妻子和三个学龄段儿童事实无人监管的实际问题,本院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协助其妻子、子女获得社会救助,解决就学及监护问题,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回归校园、正常健康生活。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创立“四季花·沁苗”未检品牌,在实验中学建立了“四季花·沁苗”卫士校园法治社团,切实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合力。2名干警在全市法治宣讲比赛中获得法治宣讲标兵、法治宣讲能手称号。《检察周刊》以《沉浸式普法,走‘新’更走‘心’》为题报道了本院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做法。
当好特定群体合法权益的“代言人”。开展“检察蓝”助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检察监督与劳动保障监察协作机制,运用支持起诉等职能手段,帮助46名农民工追回近40万元“血汗钱”。构建“主动救助、上下联动、多元帮扶”司法救助机制,重点围绕刑事案件被害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开展司法救助,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1.4万余元。在办理农民工赵某某被拖欠工资的支持起诉案件时,发现赵某某和妻子均患有疾病,其大儿子为聋哑人,另外两个子女上大学,家庭生活非常困难,本院及时给予其司法救助,既彰显了司法力度又传递了司法温度。
三、秉持匠心,坚持与强化监督同向发力,在维护公平正义中践行检察使命
巩固深化新时代法律监督基本格局,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加快推进检察工作体系现代化。
严把证据标准,做优刑事检察。充分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着力强化“两项监督”,切实优化检警协作配合,促进法律监督更精准、协作配合更顺畅,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撤案26件,纠正漏捕漏诉10人;以检察建议书、纠正违法通知书等形式监督侦查活动违法65件次。着力提升审判监督质效,抗诉1件,纠正审判程序违法2件。坚持检察长常态化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5次列席审判委员会并对疑难复杂案件发表监督意见。着力做实刑事执行检察,加大社区矫正监督力度,发出社区矫正纠正违法通知书57份,纠正脱漏管41人,书面提出财产刑执行监督意见4份,采纳率100%。
提升能力水平,做强民事行政检察。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案件63件。持续深化生效裁判监督,提请抗诉的一起民事案件,被市院采纳;坚持“支持起诉+矛盾化解”的办案模式,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42件;针对审判程序违法、执行活动违法(包含非诉执行监督),制发检察建议书4份,采纳率100%。持续加大对民生领域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力度,对行政机关执法不规范问题依法发出督促纠正类检察建议书10份,特别是通过监督自然资源局、林业局等机关依法履职,遏制县域内零星非法采砂、采伐林木的现象,达到以“我管”促“都管”的诉源治理目的。综合运用监督纠正、公开听证、促成和解、诉源治理、司法救助等多种方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3件,在办理一起弄虚作假婚姻案中,当事人张某的妻子采用虚假身份与张某登记结婚一年后不知所踪,张某想要再婚却屡屡受阻,本院多次到太原等地调查取证,协调各方,最终督促县民政局撤销了该结婚登记,实实在在为民纾难解困。
突出精准规范,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办理各类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1件。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对滥伐林木者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督促违法行为人补植复绿80余亩7000余株。立足古树名木保护,督促保护古树55株。聚焦英烈权益,推动退役军人事务局投入270余万元修缮县域烈士纪念设施24处,该案入选长治市人民检察院和长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发布的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聚焦公共安全,督促35家饭店安装燃气防泄露装置。针对县域内电线杆倾斜断裂、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管理不规范、公共场所未规范设置“现役军人和优抚对象优先”等涉及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优先标识等问题,通过诉前检察建议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更好维护公共利益。
积极主动探索,做实数字检察。以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建立了6个法律监督模型。其中,耕地占用税监督模型筛查发现漏征线索60条,核实漏征税款1000余万元,2023年度追回税款590余万元,并推动县政府制定了《沁县耕地占用税征管分工协作机制》,完善了耕地占用税全链条、立体化的税收征管模式,解决了信息共享不畅、税款漏征、收缴滞后等问题,以个案办理推动了诉源治理,这一模型在全市得到推广应用。通过隐瞒病因类骗取医保基金监督模型,推动县医保局等6个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协作机制的意见》,从源头上堵塞了医保基金监管漏洞。这两个模型在全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中荣获优秀奖,耕地占用税模型入围全国检察机关第二届法律监督模型决赛。
四、永葆恒心,坚持与强基固本同步推进,在锻造过硬队伍中夯实检察根基
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实干担当之风,持续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检察铁军。
一以贯之筑牢政治忠诚。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主题党日、邀请授课等形式,提升政治素养,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主动向县委、市检察院、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点工作、重大事项和重要案件。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好网络意识形态引导和舆情监测,坚决维护检察领域意识形态安全。坚持推进党建和业务双融双促,持续打造政治理论学习与办案质效提升相结合的“晴检筑魂”品牌,该品牌入选全市检察机关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十佳典型案例”。
持之以恒提升队伍素能。坚持用好用活“选育用管”全链条人才培养模式,积极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检察人才建设环境。以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为抓手,开展专题学习19场次。深入推进“导师制”结对帮扶制度,先后选派15人次到全国知名政法大学参加业务培训,10人次到省、市等检察院跟班学习,干警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显著提升。1项工作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白皮书(2023)》,2项工作荣获省级表彰,1个案例入选省级典型案例;荣获市级集体表彰2个,个人表彰11个,3个案例入选市级典型案例。
驰而不息强化从严治检。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持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以案为鉴、防微杜渐,筑牢干警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思想防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贯通发力。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重视突出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严把案件质量“生命线”,评查重点案件40起。
主动诚恳接受各界监督。始终铭记“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向县委及县人大常委会汇报专项工作,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针对本院数字检察助力耕地保护作出重要批示。深化代表委员联络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座谈会、听证会等公开活动50人次。院领导走访联系代表委员,认真梳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30项,注重吸纳落实。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两微一端”发布信息97条。全力支持配合监督执纪问责,落实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定期会商机制,主动接受监督。
各位代表,沁县检察事业的发展和进步,是沁县县委、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监察委员会和政法各单位协作配合的结果;是社会各界特别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和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沁县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致以最崇高的敬意和最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沁县检察工作还有许多不足:一是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数字赋能法律监督工作还需进一步拓展;三是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检察队伍政治素养、专业素能仍需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努力解决。
二〇二四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也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沁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依法能动履职,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推进沁县“一城两地三强”发展战略、建设“三晋花园·水美名城”、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沁县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从政治上着眼,以更高要求的政治建设引领沁县检察工作
深刻认识检察机关是党绝对领导下的政治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一体抓实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切实把讲政治落实到监督办案、司法为民全过程。深刻领会主题教育的重大意义,坚持学思想和用思想有机统一,把主题教育成果不断转化为检察工作实践,以检察工作实绩拓展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深刻领悟党和人民对检察工作的更高要求,持续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依法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从法治上着力,以更高质量的检察工作服务沁县发展大局
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主动运用检察建议抓前端、治未病,深化落实数字检察战略,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助推行业治理、系统治理、社会治理。坚持做好检察为民实事,深入开展“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活动,积极回应群众法治诉求,用足用好司法救助,深化未成年人检察,将检察为民抓在平常、做在日常。
三、从监督上着手,以更高标准的监督体系强化执法司法制约监督
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加强与审判机关、侦查机关、行政机关的协调配合和监督制约,共同推进严格执法、行刑衔接、公正司法。强化刑事检察工作,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建设,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发挥“派驻+巡回”检察优势,做好检察侦查工作。坚持权力监督与权利救济相结合的民事检察思维,全面落实民法典,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践行穿透式监督理念,通过行政非诉监督,促进审判机关依法审判,推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坚持提质效、拓领域,创新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机制。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不断夯实检察官办案责任。积极推进数字检察,以“数字革命”赋能法律监督。积极培树具有全国、全省、全市影响力的典型案例,引领新时代沁县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从发展上着意,以更高水平的基层基础建设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
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严格落实防止过问干预司法办案“三个规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更加注重系统观念,综合运用检察人员考核、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案件质量评查等机制,推进检察管理现代化。更加注重强基导向,一体强化检察人员政治素养、法律素质、业务素能,优化干部队伍建设和培养交流,推动检察工作提档升级。
各位代表,历史在奋斗中铭刻,未来在奋进中开拓。新时代赋予我们新的使命,新征程要求我们有新的作为。沁县人民检察院将大力发扬“四敢”精神,真抓实干、务求实效,不断谱写沁县检察事业发展新篇章,为全面推进沁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检察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