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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2024年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5-07-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4月29日在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上

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牛庆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沁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二〇二四年工作回顾

2024年,在沁县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沁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扎实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持续以“三个善于”引领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更加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工作在巩固中深化、在落实中发展、在实干中提升,被长治市人民检察院评为“2024年度全市检察机关检察工作先进院”。

一、聚焦中心、服务大局,在能动履职中彰显检察力度

一年来,我们胸怀“国之大者”、聚焦“县之要务”,在了解大局、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中履职尽责,共绘“法治护航促善治”的宏伟蓝图。

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中有力有为。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扎实推进平安沁县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惩处各类犯罪,批准逮捕48件64人,提起公诉78件106人。依法精准严惩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提起公诉9件10人,着力构建安全清朗的网络空间。坚持“严”的威慑不动摇,办理涉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6件6人。保持惩治毒品犯罪高压态势,对贩卖、运输毒品和容留他人吸毒等犯罪提起公诉3人,有力震慑毒品犯罪。依法惩治腐败犯罪,推进监检有效衔接,办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7件7人,全力融入反腐败工作大局。

在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中谋深谋实。统筹“四大检察”职能,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暨“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3人。办理的董某等16人贷款诈骗案,全链条追诉犯罪,多措并举追赃,督促挽回银行损失120余万元,并通过检察建议助推银行开展贷款业务纠治专项行动,有效化解金融风险。该案入选山西省检察机关第二批“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暨“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典型案例,写入省检察院工作报告。增进服务保障意识,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畅通企业涉法涉诉沟通渠道,会同社区矫正机构简化需外出经营社矫对象的审批程序,工作经验被《检察周刊》宣传报道。

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中真抓真干。针对“沁州黄小米”企业商标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沁州黄小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通知》,引导8家核准企业全部规范使用“沁州黄小米”地理标志。积极推动建立地理标志产品长效保护机制,在沁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设立“沁州黄小米”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中心,开通法律咨询绿色服务通道,制定《开展“沁州黄小米”地理标志知识产权检察保护的实施方案》,出台10项举措,鼓励多家企业申报使用“沁州黄小米”地理标志,进一步擦亮地方特色品牌,持续打造让企业放心的营商环境。该工作写入最高检《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白皮书》,相关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检察周刊》登载宣传。

在助推县域社会治理中善作善成。在依法办案同时,注重发挥检察建议诉源治理作用,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书3份,促进“抓前端、治未病”。针对金融风险防范问题向山西沁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制发的检察建议,积极推动银行完善制度、加强监管、堵塞漏洞,提升管理水平,促进内控体系更加健全,信贷金融业务健康发展。该检察建议被省检察院评为“2024年度全省检察机关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主动延伸办案触角,针对沁州路行人随意横穿马路致交通事故频发的情况,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沁州路全线安装中央隔离护栏,有效降低了该路段交通事故发生率,切实守护了群众出行安全。

二、守护民生、回应关切,在为民司法中传导检察温度

一年来,我们围绕民心所向、民生所急,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彰显“司法为民暖人心”的检察情怀。

依法保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扎实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以检察“力度”提升民生“温度”。依法能动履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办理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支持起诉案件12件,追回欠薪28万余元。坚持综合履职,强化司法保护,针对未成年人追索抚养费难等问题,支持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成功追索抚养费3.3万元,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积极与县民政局、武乡县检察院沟通,帮助服刑人员的2名未成年子女申请到每月2640元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照亮了困境未成年人成长之路。坚持同向发力,维护军人军属权益,对一起被害人为军属的交通肇事案支持起诉,并针对被害人死亡后家属生活窘迫、无力支撑现实的情况,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3.5万余元。

全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不断加强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5件15人。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起诉涉罪未成年人3人;依法为犯错的孩子提供改正错误的机会,附条件不起诉3人,帮助迷途少年重回正途。同步开展观护帮教71件次、亲职教育12次,制发督促监护令12份,督促“甩手家长”履职尽责。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2场,与公安、烟草等部门开展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未成年人禁烟保护等工作,以检察履职助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检察周刊》以《沉浸式普法,走‘新’更走‘心’》《“面对面”普法 “肩并肩”探讨》为题报道了本院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经验做法。

及时回应人民群众涉法涉诉需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将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作为加强矛盾源头预防的根本措施,把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贯穿于履职办案全过程。综合运用释法说理、联合接访、律师参与、公开听证等方式,推动矛盾纠纷在检察环节高质效化解。常态化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实体性答复。落实检察长带头接访、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机制,有效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持续深入推进司法救助工作,坚持应救助尽救助,进一步兜牢民生司法保障底线,救助生活困难被害人10人,发放救助金10.51万元,切实帮助因案致困群众走出困境。

三、强化监督、维护公正,在提升质效中拓宽检察广度

一年来,我们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诠释“人民检察为人民”的不懈追求。

提升办案质效优化做强刑事检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不捕12人,不诉9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89人,有效减少社会对立面。强化侦查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和撤案12件,纠正漏捕漏诉3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70件次,推动侦查取证合法合规、真实客观。加强审判监督,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9次,纠正审判活动违法1次,对执行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抗诉2件,其中对1件互殴型伤害行为认定为正当防卫的无罪案件,通过精准把握构罪要件,正确适用法律规定,纠正为有罪。精准执行监督,针对司法行政机关的社区矫正对象84人,纠正脱漏管57人次;针对法院财产刑执行不当提出纠正意见11次。

加大监督力度精准推动民事行政检察。办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32件。运用数字检察监督模型发现有效线索3条,已提请市检察院抗诉1件。依法纠正民事审判和执行程序违法案件4件,引导程序合法规范;办理涉农民工、未成年人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4件,有效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发挥行政检察促进司法公正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双重作用,依法有序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5份,有力促进了行政机关规范执法。协同民政部门化解虚假婚姻登记行政争议1件,针对夫妻2人因谎报年龄办理结婚登记导致无法离婚的情形,我院多次前往太原等地沟通协调、调查取证,最终帮助当事人撤销了婚姻登记,解决了房产登记的燃眉之急。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5件,有效解决了刑事司法程序终结后行政违法责任追究的“空转”问题,实现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责任闭环。

突出精准规范全力做优公益诉讼检察。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32件。针对“益心为公”志愿者反映的浊漳河沁县段水资源污染问题,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流域水质进行检测,立案后督促清理河道垃圾,规范污水排放,推进溯源治理,浊漳河沁县段水质明显改善,有效助推“八百里浊漳·美丽的画廊”建设。针对部分医疗机构母婴室常年不开放问题向县卫体局制发检察建议,目前相关医疗机构的母婴室已实现了专门设置,提供了温馨舒适的哺乳环境,以“检察温情”提升了群众“幸福指数”。针对部分养老机构存在的食品、燃气安全隐患,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进一步增强了养老机构的安全性,为“老有所养”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以“检察蓝”守护“夕阳红”。加强古树名木保护,针对徐某等2人烧毁古树行为开展民事公益诉讼,该二人已与行政机关达成生态补偿协议,按时支付修复复壮费用和生态损失补偿金共计1.67万元,古树得到切实保护。

四、从严治检、锻造队伍,在强基固本中历练检察深度

一年来,我们一体推进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廉政建设,坚决扛起建好建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的使命责任,彰显“旗帜鲜明讲政治”的坚定信仰。

政治建检筑牢忠诚本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全面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时跟进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等内容34次,政治站位和政治能力持续提高。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上级检察机关、县委及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要案件20余件次。主动接受市检察院党组和县委政法委政治督察,针对反馈意见立行立改,全面提高监督效能。推进党建与业务双融双促,打造“晴检筑魂”党建品牌矩阵,发挥党建激励、示范、引领作用,2024年被中共沁县县委评为“全县先进基层党组织”。

素能强检提升履职本领。始终把专业化建设摆到重要的位置,围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组织干警参加最高检、省市检察院组织的各类专题培训学习150余人次。坚持以评促优、以赛促进,常态化开展庭审技能、文书制作、案件评查等日常岗位练兵,全方位锤炼干警业务素能,干警整体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显著提升。检察长以身作则,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严格落实《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十项规定》和负面清单,司法办案责任进一步压实。不断完善优化绩效考评办法,形成覆盖三类人员的考评体系,检察业绩考评导向作用日益凸显,干警干事创业的激情和活力在潜移默化中进一步迸发。

从严治检涵养清廉底色。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扛牢抓实全面从严治党管检主体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协调配合,落实定期会商机制,主动邀请列席院党组会“三重一大”议事15次。健全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把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融入检察履职办案全过程各方面,院党组成员带头如实填报,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共填报“三个规定”37件,“有问必录”逐步成为常态。强化关键环节、重点岗位监督管理和廉政风险防控,组织开展廉政党课、党纪党规专题培训、警示教育等20余次,有效强化廉洁从检,推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化建设。

五、广纳群言、接受监督,在公正文明执法中提升检察亮度

坚持以监督赢公信,自觉接受监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锻造“开门纳谏严监督”的法治自觉。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坚持把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和代表审议意见作为谋划年度工作的基本遵循,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主动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参与座谈调研、案件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检察活动20余次。严格执行人大决议决定,切实把人大对检察工作的各项监督落到实处。

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坚持把民主监督作为了解社情民意、改进检察工作的重要渠道,主动向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征求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检察工作,积极提供优质的法治产品。加强律师阅卷权益保障,完善多元化阅卷服务体系,设立专人专岗负责律师阅卷工作,安排律师阅卷50余人次,努力构建相互尊重、相互监督的良性互动关系。

全面推进检务公开。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28条,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原创信息79条。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针对反欺凌、反诈骗、防范非法集资、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发放宣传资料、送法下乡,提供法律咨询与服务累计100余次,极大程度提升群众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沁县检察工作持续向好发展,2个案例入选省级典型案例,1份检察建议获评省级优秀,2项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宣传推广,13人次受到省市级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沁县县委、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监察委员会和政法各单位协作配合的结果;是社会各界特别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和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沁县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致以最崇高的敬意和最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沁县检察工作还有许多不足:一是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的成效还有待提高;二是法律监督职责履行还存在薄弱环节;三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谋划还不够深,具有沁县辨识度、全省影响力的检察成果还不多;四是全面从严治检责任落实还不到位,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还需持续完善。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〇二五年工作安排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沁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和市检察院部署要求,坚持“监督关口前移”和“兵团作战”理念,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化检察改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沁县、法治沁县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以坚定之志更实推进检察政治建设。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固本培元。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与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保障改革发展大局,驰而不息推进检察机关自身改革,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好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

二是以法治之力更实服务高质量发展。紧扣沁县“北方水城·生态沁州”战略定位,持续在打造安全稳定发展环境、法治化营商环境、美丽宜居生态环境上发力。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深化检察护企机制建设,做实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助力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发展信心。

三是以为民之心更实办好民生诸事。围绕食药安全、个人信息安全、医疗教育、乡村振兴等重点民生领域和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残疾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持续办好检察为民实事。扎实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实质化解矛盾纠纷。实实在在办好司法救助、支持起诉、检察听证、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等为民实事,持续做实人民群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四是以革新之举更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持靠前监督,切实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全流程监督;着力构建一体履职民事监督格局,不断提升监督能力水平;加强行政监督,统筹推进行刑衔接、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依法精准、规范开展公益诉讼,提升公益保护实效。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推进法律监督方式创新。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以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

五是以奋进之姿更实推进过硬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人才强检战略,着力提升检察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能和职业道德素养,培育高素质复合型人才队伍。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推动走深走实、见行见效。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大道如砥,行者无疆。新的一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的决议,乘势而上开新局、奋楫笃行再出发,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沁县篇章作出新的检察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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